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湖南中医药大学党委书记 蔡光先 (2007年5月17日)
作者: 时间:2007-09-02 来源:全面发展还有很重要的一个内容就是人的全面发展。人的全面发展不仅指满足人的基本物质生活需要,还要满足人的精神需求,包括人对其社会地位、政治地位高与低的感觉,对其自我价值实现程度的感觉等。随着社会的发展与进步,人精神需求方面的要求会越来越大,势必也成为我们全面发展中需要予以高度重视的重点。
四是要认识到协调发展不等于平衡发展。讲协调发展不是“杀富济贫”、“压快拉慢”,搞平均发展。由于发展起点的不平衡,比如区域资源条件的优劣、主体自然条件的差异,以及发展机遇的偶然性,都会产生结果上的不平衡,出现有的地区发展快一点、有的社会群体发展好一些的现象。这是客观事实。但是这种现象如果不进行有意识的调控,会自发形成“马太效应”,好的越好、差的越差。发展作为一个有机的系统,如果其中某些环节过于薄弱,就不可能有更大的发展。木桶装水多少只能以最低的那块木板为标准,发展的可能与否也决定于发展系统中最薄弱的那一环节。我们讲城乡协调就是以城带乡、以工促农、城乡互动,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区域协调是构建东中西互动、优势互补、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新格局,这里绝对没有要“一刀切”、“齐步走”的意思,而是着眼于弥补薄弱环节,为发展创造条件,促进发展的良性循环。
五是要认识到统筹兼顾不等于放慢发展速度。有道是“欲速则不达”,要想保持快的发展速度,不把握好发展节奏、发展步伐是不行的,不照顾到发展的方方面面是不行的。发展是要有突破口,但突破口的出现是与其他方面的配套密切联系的。尤其现阶段我们正处于改革的攻坚阶段,发展的关键时期,各种矛盾、各种问题已经积累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不对这些问题进行通盘的考虑,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任何方面“单兵突进”的发展都是不可能的。所以,我们必须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的程度统一起来,及时化解各种矛盾,确保社会稳定和工作有序进行;必须统筹推进各项改革,努力实现宏观经济改革与微观经济改革相协调,经济领域改革与社会领域改革者相协调。城市改革和农村改革相协调,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相协调。这“力度”、“速度”、“可承受的程度”的三者统一,以及“四项改革”的协调,是统筹兼顾的很重要的内涵。
六是要认识到转变政绩观不等于不要政绩。真正的政绩要有群众观点,要把实现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追求的目标,而不是我们这些创造政绩的人能得到什么;真正的政绩要有发展观点,要把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作为创造政绩的重要内容,而不是我达目的之后哪管洪水滔天;真正的政绩观要有实践的观点,要把重实干、求实效作为实现政绩的重要途径,而不是好看的报表和漂亮的汇报;真正的政绩要把“显政绩”与“隐政绩”统一起来,既要有“看得见的成果”,更要有群众切身感受到的“看不到的成果”,比如社会安定、就业水平等体现安全感、发展感、满足感、幸福感的成果。在当代中国,把我们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落实好,把求真务实的政治品格坚持好,这就是真正的政绩、更大的政绩。
七是要认识到构建和谐社会是贯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过程的长期历史任务,要有长期奋斗的思想。虽然社会主义社会开辟了通往高度和谐的未来社会的现实道路,但要实现理想的和谐社会,是一个不断化解社会矛盾的漫长过程,特别是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历史和现实条件下,更需要进行长时期的艰苦努力,需要一代又一代人为之不懈奋斗。充分认识构建和谐社会的的长期性,是因为急于求成反而会破坏社会和谐,提出不切实际的阶段目标,也容易让部分群众对解决就业、医疗、教育等方面的问题产生过高的预期,不但会加重和谐社会建设的难度,而且一旦达不到目标,还容易导致干部群众悲观、失望,丧失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信心和动力,“速胜论”就变成了“失败论”。我们必须遵循和谐社会建设的内在规律和特点,既追求和谐社会的崇高目标,又准确把握和谐社会建设的阶段性任务,坚持不渝、锲而不舍地推进和谐社会建设。
八是要认识到和谐本身内在包含着斗争的因素。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中,不仅不可能全是一团和气,你谦我让,反而必须是也必然是充满斗争、竞争、抗争的过程。这种斗争、竞争、抗争不仅不会减少,可能还会更普遍、更频繁、更激烈。因为这种斗争有些时候甚至还体现在生存的层面,不争,后来者、弱势者就没有生存空间与生存条件;还因为现实社会中的利益往往是刚性的,不争,既得利益者不会把装到腰包中的钱拿出来。更进一步讲,我们执政党甚至在一定程度上还要有意识培养一种竞争的环境,提升一些群体“斗”与“争”的能力。比如,面对日益加大的贫富分化和随之而来的社会不公,我们必须举起“更加注重社会公平”的旗帜,提升广大人民群众向其他社会群体要求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有能力。这不仅是中国共产党人的旗帜,也是中国共产党人的信仰所在。
当然,在和谐社会背景下的“斗”与“争”与我们过去的那种“斗争”,无论形式还是结果都会有很大的不同。就一个有着统一政权、统一制度、统一文化意识形态的社会内部而言,毕竟你死我活的对立与矛盾已经不是主流。不同社会利益群体之间的冲突也可以通过竞争求大同存小异的方式得以解决,大家可以通过竞争实现共赢与多赢,通过合作做大蛋糕而都多分一些。所以这时候的斗争更多可用“竞合”一词来描述。和谐社会背景下的斗争着眼点是合作、是共赢。所以就其形式来说,更多地体现为让步、妥协、兼顾、协调。是“各尽所能、各得其所、和谐共处”。每个利益群体在追求自己利益的时候,不去损害其他利益群体的利益,或者说不以损害其他利益群体利益的方式来实现自己的利益。
同志们,科学发展观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涉及的问题重大、内容丰富、范围广泛。今天,我为大家的学习开了一个头。希望大家在今后的学习中,对照各自工作实际,对有关内容作进一步的系统钻研和理解。
谢谢大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