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室所有图书资料由专人专柜管理。
二、所有图书资料分类归档并进行登记。
三、借阅实行登记制度,包括书名、书价、借/还日期和借阅者姓名等。借出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一周,特殊情况需超过一周者,由室主任签字批准。
四、本室图书资料一律不对外开放,特殊情况由室主任签字方可外借,借阅时限与本室相同。
五、全室人员应爱护并妥善保管供阅的书籍。若因人为原因造成资料损坏严重或丢失者,均照五倍于书价数额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