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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中医药大学学生住宿管理的有关规定            【字体:
湖南中医药大学学生住宿管理的有关规定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3-16    
湖南中医药大学学生住宿管理的有关规定
 
1、  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由学校统一安排住宿,严禁在外租房,有发现在外租房的,由所在学院及时做好工作,要求其搬回校内住宿,对于不服从劝告者,一律作自动退学处理。
2、  为确保学生安全,维护校园正常教学、生活秩序,除节假日外,严禁学生在外夜宿。节假日或特殊情况需在外夜宿的必须按规定办法请假手续。
3、  在读的本职工子弟,经学生本人及家长申请,学生所在学院核实批准,可在家住宿,但必须与校方签定有关承诺协议。
4、  毕业实习阶段的学生,由实习科及所在实习单位统一安排住宿。在市内实习的学生原则上不允许在外租房,特殊情况要求在家住宿或在外租房的,经学院批准并签定安全承诺协议,由学院学生科逐一登记,并定期联系。
5、  各类经批准的非在校住宿学生,须在开学后一周内,凭承诺协议,经物业管理中心核签,并核收床位及水电指标后,报计财处备案,否则应交纳规定的住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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