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学生会生活部 | |
| 发布日期:[09-05-25 22:09:19]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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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部门职责 立足于同学们的日常生活,重点抓好宿舍卫生和生活作风建设,及时反映同学们的意见和要求,以主动灵活的方式为我校同学的学习和生活创造良好条件,营造我校学生积极向上的生活空间,并适时开展贴近学生生活的活动。 第二条 招聘制度 1、生活部所有干事都在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下由民主选举产生。考虑到生活部工作情况及公平性,校生活部干事由全校各院学生按一定比例组成。 第三条 工作要求 1、生活部所有成员在工作中务必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持着乐于奉献的精神,积极工作,态度认真,敢于负责。同事之间应通力协作,主动配合,不得借故拖延,相互推委部内工作及安排的任务。 2、生活部部长必须严于律己,做好表率,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干事要以主人翁的精神投身于生活部各项工作中,有建设性意见可随时向部长汇报。 第四条 会议制度 1、部门会议及各院生活部部长联席会议均由校团委、学生会生活部部长主持召开,会议时间、地点,将提前一天通知。 2、必须做好会议记录,严格考勤,如临时有事需请假者,需提前向部长出示假条。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 第五条 考勤制度 1、按时参加本部门的会议、工作等,不得迟到、缺席或早退。 2、会议及工作开始15分钟内未到达者视为缺席,一学期内无故缺席三次或三次以上者视为自动离职。 3、特殊任务时,应尽量避免请假。 第六条 考 核 1、会议和工作中无故迟到、早退者,每次扣综合测评0.05分,缺席者扣综合测评0.1分。 2、认真完成本部门工作并积极参加校团委、学生会其他活动者,每次活动均由校团委、学生会加综合评分。 3、生活部干事工作情况由部长严格记录,学期末进行考核总结。对于工作表现消极,情节严重者,部长在上报校团委、学生会主席团后方可执行自由任免权进行更换、任免。 4、以上条款各成员必须严格遵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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