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学生会社践外联部 | |
| 发布日期:[09-05-25 21:51:54]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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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建设、管理好校社践外联部,使之更好地为校团委、学生会服务,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节 组织机构 第二条 校社践外联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三名(外联方向、社会实践方向、青年志愿者管理方向)及干事若干名,部长与副部长由选举产生并经校团委、学生会主席团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第三节 工作制度 第三条 所有成员须对工作认真负责,与同事主动配合,积极协作。不得相互推委,借故拖延。 第四条 部门内所有成员须至少每两周一次外出联系赞助单位,并每两周写出工作总结交部长审察。 第四节 会议制度 第五条 按时参加本部门的会议,在会议开始15分钟内到者视为迟到,在15分钟后到达者视为缺席。未经负责人同意,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视为早退。所有本部门成员在执行任务时如有特殊情况须离开工作者,需向负责人递交书面请假条,予以批准后方能请假。 第五节 任免制度 第六条 部长、副部长按照《校团委、学生会干部任免制度》产生。各干事按照公平、公开的方式由部门自行选举,并报湖南中医药大学团委、学生会主席团审议通过后方可上任。 部长、副部长免职程序由主席团按程序执行。 各干事的免职出现以下问题即执行 1、任职期连续三次部门会议、工作不到者或连续五次部门会议、工作不到者。 2、任职期私自与外界达成任何协议者。 第六节 考评制度 第七条 部长、副部长由主席团考评,各干事由部长、副部长按照以下制度考评 干事最高分1分,迟到或早退者扣除0.05分,缺席扣除0.1分,有立功表现者,视其情况分别加0.05、0.1、0.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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