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中医药大学团委、学生会总纲 | |
| 发布日期:[07-12-25 11:46:52]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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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内干部开会时,应在正式开会前5分钟到场,不得随意缺席、迟到或早退。否则将按各队队员的惩罚制度的两倍分值进行扣分惩罚。
2、训练演出期间,队员必须按时到场,不能无故迟到、缺席、早退。任何人无故缺席三次,作自动退团处理,综合测评记零分。 3、日常训练时,所有队员的手机要调为振动或静音,禁止在训练教室里打电话,以免影响训练。 4、各队的负责人和相关干部应持认真负责的态度,严于律己,以自己的实际行动为队员树立良好榜样。 5、各队策划活动的方案要保存,建立模型存档在团委办公室的电脑上。 6、各队队员训练要求虚心认真,保质保量;参加演出要求热情饱满,服从安排。 第四条 职责 副团长:积极配合团长各项工作,团长因事缺席时,代理团长工作。认真、负责协调大学生活动中心的各项事宜。 队 长:主管队内全面工作并主持队内会议,传达团长布置的任务积极、完善地执行实施,对团长负责;及时掌握队员的动态,协调队员之间以及队员与上级之间的关系;参与团内建设,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副队长:(详见各队职责) 第五条 成员要求及其待遇(具体要求见各队的附录) 1、所有的成员均要遵守《校团委、学生会章程》及校团委内各项纪律制度,服从老师及负责人的管理和安排。积极参加队里的各项活动。 2、凡做到以上几点者,均可以据实际情况按奖惩方案获得奖励、光荣称号和推荐评优的机会。 3、所有队员进队满一学年者,基底分为1.0分。 第六条 奖惩办法(详见附录) 第七条 综合测评统计规则 出勤分 = 出勤满分(合唱队:0.9 舞蹈队、主持人队、H2O2乐队:0.8)* 到勤率 队员综合测评分= 基底分 + 出勤分 + 活动分(不多于3.0) 干部综合测评分 =出勤分 + 活动分 +每次活动负责人加分(干部分另加) 附录一 (合唱队) 第一 干部选拔体系 队员自愿报名参选,经过校团委审核,确定队长和副队长。然后由队长、副队长选拔伴奏和各声部部长。 第二 职 责 副队长:主要协助队长工作。队长因事缺席时,代理队长工作。 声部长:协助队长工作,督促其所分管声部的正常工作。 第三 纪 律 1、日常训练时,声部长提前十分钟到场进行签到工作。 2、合唱队队员必须坚持团结友爱的集体主义精神,相互帮助,尊敬师长。 第四 奖惩办法 奖 励: 1、整学年全勤者加0.9分。 2、队员参加一次院级活动演出,加0.4分;参加一次校级或校级以上大型活动加0.8分。 3、演出、训练期间获得老师表扬或表现优异的队员加0.2分。 4、每次活动的负责人加0.2分。 5、进入合唱队满一年,且出勤率高于80%的队员将被评为“优秀队员”,给予证书奖励。 6、队内干部全年的干部分满分为:队长:2.0 分;副队长: 1.5 分;伴奏及声部长:1.0 分。 惩 罚: 1、每次训练迟到者扣0.05分,缺勤者扣0.1分. 2、每次应对紧急演出的,训练期间迟到、缺勤者,按平时制度的双倍进行扣分。 3、每次院级演出迟到、缺勤者,按平时制度的四倍进行扣分。 4、每次校级以及校级以上大型活动迟到、缺勤者,按平时制度的八倍进行扣分,并追究其失职之罪。 5、伴奏缺席一场院级演出扣0.5分;缺席一场校级及其校级以上演出扣1.0分。 6、训练时手机响一次扣0.1分,在训练教室打电话一次扣0.1分。 7、凡与老师、负责人及其他成员发生冲突者,或演出期间不服从安排者,视情节轻重处理(轻者,每次扣0.1分;重者,扣0.3分;态度极其恶劣者开除出队,并予以通报批评。扣完为止! 第五 队员选拔方法: 合唱队队员的选拔分音准、声域、音质、节奏、识谱五项来考核。 1、音准:即对面试者由听转化为唱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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