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中医药大学团委、学生会总纲 | |
| 发布日期:[07-12-25 11:46:52]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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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及工作开始15分钟内未到达者视为缺席,一学期内无故缺席三次或三次以上者视为自动离职。
3、特殊任务时,应尽量避免请假。 第六条 考 核 1、会议和工作中无故迟到、早退者,每次扣综合测评0.05分,缺席者扣综合测评0.1分。 2、认真完成本部门工作并积极参加校团委、学生会其他活动者,每次活动均由校团委、学生会加综合评分。 3、生活部干事工作情况由部长严格记录,学期末进行考核总结。对于工作表现消极,情节严重者,部长在上报校团委、学生会主席团后方可执行自由任免权进行更换、任免。 4、以上条款各成员必须严格遵守。
第一条 宗 旨 丰富校园文娱活动,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为各种文娱活动组织策划,培养人才。 第二条 纪 律 1、活动进行期间,成员必须按时到场,不得无故迟到、缺席、早退,请假须经部长同意方可。迟到三次视作一次无故缺席,无故缺席三次以上者视为自动退出文艺部。 2、文娱部成员应持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严于律己,以自己的实际行动为队员树立良好榜样。 3、文娱部成员必须坚持团结友爱的集体主义精神,相互帮助,尊敬师长,严禁与老师、负责人或其他成员发生冲突。 第三条 成员要求及待遇 1、所有成员均要遵守《湖南中医药大学团委、学生会章程》及学校各项纪律制度,服从教师及负责人的管理和安排。 2、凡做到以上几点者,均可据其实际情况按奖惩办法中的奖励措施获得奖励和推荐评优的机会。 第四条 奖惩及任免措施 1、奖励措施 期末综合评分干事满分均为1分。 2、惩罚措施 1)每次活动、开会迟到者扣综合测评0.01分,缺勤扣综合测评0.02分,三次迟到视为一次缺勤,三次缺勤者开除出文娱部。 2)与老师、负责人及其他成员发生冲突者,活动期间不服从安排者视情节轻重处理(情节轻微者,每次扣综合测评0.05分,情节较重者扣综合测评0.1分,情节恶劣者开除文娱部,并予以通报批评)。 3)在活动期间有严重性过失者将开除出文娱部。
第一条 本部门干事按照《校团委、学生会干部任免制度》,由部长提名并报校团委、学生会主席团审议,并经校团委审议通过后产生。 第二条 本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校团委领导和指导的各部门、团体的干部培训。 2、负责校团委负责的评优评奖工作、团员的评议工作。 3、起草并监督执行团内各项制度,共青团调研工作。 4、团费收缴、团员档案管理。 5、督促和监督下级团组织的工作 6、指导下级团组织发展新团员。 8、其他临时任务。 第三条 所有成员须对工作认真负责,与同事主动配合,积极协作。不得相互推委,借故拖延。 第四条 每学期期末考试中若有一门以上(含一门)必修课不及格者,作自动退出处理。 第五条 部长由主席团考评,干事由部长按以下制度考评 干事最高综合测评分1分,迟到或早退者扣除0.05分,缺席扣除0.1分,有立功表现者,视其情况分别加0.05、0.1、0.15分。
第一条 宗旨 丰富校园文娱活动,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培养人才,为各种文娱活动提供节目。 第二条 结构 艺术团由合唱队、舞蹈队、主持人队、双氧水乐队、模特队五个队组成。 艺术团团长: 一名 副团长 : 一名 合唱队: 队长一名;副队两名;伴奏三名;声部长四名;队员120名 舞蹈队: 队长一名;副队两名;队员50名 主持人队: 队长一名;队员20名 模特队: 队长一名:队员17名 双氧水乐队:队长一名 ;经理一名, 队员7名 。 第三条 纪律 1、各队长必须以身作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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