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中医药大学团委、学生会总纲 | |
| 发布日期:[07-12-25 11:46:52]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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率,充分发挥办公室的桥梁纽带作用,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 办公室职责 1、办公室作为校团委学生会主席团的得力助手,需充分发挥连结主席团与各个部门的桥梁纽带作用。 2、办公室设有校团委和校学生会主任各一名,主要负责校团委、学生会办公室的日常事务,包括资料整理,文件管理,账目登记,财务管理,会议记录,文档处理,打印、复印签字以及办公室卫生监督等工作。 第三条 办公室物品及文件管理 1、办公室文件柜内有各部门的文件夹,各部门将本部门的所有材料,包括本部门规章管理制度、上级资料、活动策划、赞助协议书、活动总结等等(除学习部、生活部、文明督导队等的检查登记材料)全部装入文件夹不得带离办公室。 2、贵重物品及公章锁于文件柜。 第四条 纪律保障制度 2、值班人员迟到早退者,每人每次扣除年终综合评分0.1分。 3、值班人员缺席者,每人每次扣除年终综合评分0.2分。 4、值班人员未进行值日登记和卫生打扫者,每人每次扣除年终综合评分0.1分。 (注:每日由负责人严格进行考勤与评分,并存入档案。) 第五条 值班人员要求 1、值班人员严格按照值班时间(团委办公室: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00,晚上:19:00-21:30;学生会办公室:星期一至星期五,中午12:40-13:10,下午17:40-18:10)不得迟到、早退、缺勤。缺席者,每人每次扣除年终综合评分0.2分;迟到早退者,每人每次扣除年终综合评分0.1分。(办公室设置值班人员记录本) 2、值班人员一般不得无故调换班或缺席,如有特殊情况必须提前一天与办公室主任联系换班事宜,经审查批准后方可换班。 3、值班人员负责接待来人来访,在值班登记本上详细作好工作记录(要求字迹工整),并处理好有关工作。 4、值班人员不得随意将办公场地及办公室物品借与他人,经相关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并请值班人员做好详细登记,若有丢失,加倍赔偿。 5、值班人员必须保持办公室整洁、干净。每次值班结束前,值班人员要进行办公室清扫,做完后清洁工具放回原处。未进行值日登记和卫生打扫者,每人每次扣除年终综合评分0.05分。 6、团委办公室指定专门的干事每天去4栋邮局领取报刊,如有特殊情况可由当天值班人员去领取。
第一条 部门职责 立足于同学们的日常生活,重点抓好宿舍卫生和生活作风建设,及时反映同学们的意见和要求,以主动灵活的方式为我校同学的学习和生活创造良好条件,营造我校学生积极向上的生活空间,并适时开展贴近学生生活的活动。 第二条 招聘制度 1、生活部所有干事都在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下由民主选举产生。考虑到生活部工作情况及公平性,校生活部干事由全校各院学生按一定比例组成。 第三条 工作要求 1、生活部所有成员在工作中务必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持着乐于奉献的精神,积极工作,态度认真,敢于负责。同事之间应通力协作,主动配合,不得借故拖延,相互推委部内工作及安排的任务。 2、生活部部长必须严于律己,做好表率,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干事要以主人翁的精神投身于生活部各项工作中,有建设性意见可随时向部长汇报。 第四条 会议制度 1、部门会议及各院生活部部长联席会议均由校团委、学生会生活部部长主持召开,会议时间、地点,将提前一天通知。 2、必须做好会议记录,严格考勤,如临时有事需请假者,需提前向部长出示假条。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 第五条 考勤制度 1、按时参加本部门的会议、工作等,不得迟到、缺席或早退。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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