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中医药大学团委、学生会总纲 | |
| 发布日期:[07-12-25 11:46:52]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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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校团委、学生会各项纪律监察及执行。
校团委大学生艺术团 丰富校园文娱活动,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为各种文娱活动提供节目,培养人才。 校团委礼仪督导部 在校团委、学生会的领导下,更好地为本校精神文明发展服务,为广大的同学服务,创造一个优良的学习环境。 校团委权益部 校学生会权益部是在校团委领导下以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切实维护好广大学生的合法权益,以做好学生与学校之间沟通的桥梁作用为宗旨的学生组织。 校团委资助中心 为学校同学提供各类勤工俭学的机会。 校学生会网络信息部 管理学生工作网站---“岐黄生声”,维护网站的正常运行,同时利用网络这种现代媒介向社会宣传湖南中医药大学,从而提高我校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校学生会新闻部 对校团委、学生会举办的各类活动以新闻稿的形式进行报道并送校报、校广播站及校“歧黄生声”网站,同时也负责各类活动照片资料的收集、整理。 校学生会社践外联部 为校团委、学生会举办的各类活动联系外界商家的赞助资金并为学校同学提供社会实践的工作机会。 校学生会学术科技部 组织开展各种学术讲坛、科技论坛等。培养学校内同学科技创新能力,营造科技创新氛围。 校学生会女生部 关注我校女生生活、思想情况,以主动、真诚为立足点,结合女大学生的特点,为全面提高女生的综合素质开展有针对性地工作,并为我校男女生正常交流创造条件。 校学生会学习部 配合我校本科教学,有创造性地开展活动,及时反映同学对老师教学的意见和要求,建立师生之间沟通的桥梁,激发同学学习兴趣,创造良好学习氛围,提高同学学习能力,培养同学创造和科研能力。 校学生会体育部 以丰富同学的课余生活、提高同学身体素质为基本出发点,组织开展创造性的体育活动。 大学生社团联合会 组建各个社团,充分发挥其各自的特长,举办丰富多彩的社团活动,丰富同学们的课余生活,建立与其他院校及社会各界的交流。 第十二条 校团委、学生会部级以上干部(包括部级)必须通过湖南中医药大学团员学生代表大会采取海选的形式产生,任期一年。 第十三条 湖南中医药大学团员、学生代表大会每两年召开一次。两年期间,如有部级以上干部(含部级)由于不可抗拒因素不能继续任职者,采取内部调整形式就职。内部调整的干部必须通过主席团成员全票通过,上报校团委批准后方可上任。 第十四条 湖南中医药大学团委、学生会部级以下(不含部级)由各部门部长负责采取差额选举产生,并报主席团讨论通过后方可上任(选举时必须有半数以上的主席团成员在场方可生效),任期一年。 第十五条 凡干部在任职期间,如有违反章程者,按《湖南中医药大学团委、学生会章程》中规定的处理方法严格执行,并将材料上报校团委;如《湖南中医药大学团委、学生会章程》中未规定处理方法,由校团委学生会主席团成员讨论全票通过后,将材料上报校团委批准后,按情节轻重,可采取通报批评、警告、记过、撤消的处分。 第十六条 凡不配合校团委、学生会工作的干部,经校团委、学生会主席团会议全票通过后,将材料上报校团委批准后,按情节轻重,可采取通报批评、警告、记过、撤消的处分。 第十七条 校团委、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有违反《湖南中医药大学团委、学生会章程》者或有不配合校团委、学生会工作者,其经校团委、学生会主席团成员以及校团委、学生会主席团常委会议全票通过后,将材料上报校团委批准后,按情节轻重,可采取通报批评、警告、记过、撤消的处分。 第十八条 干部违纪按次数累积,凡四次通报批评或三次警告或两次记过均采取撤职处分,凡两次通报批判相当于一次警告,两次警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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