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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中医药大学团委、学生会总纲

发布日期:[07-12-25 11:46:52] 点击次数:[]

 员安排表(常规活动除外),其他部门不能随意调动礼仪队和督导队员。

第三节 考勤制度

第六条 队内各项活动要求成员务必准时到会。如有特殊情况,须事先作出书面申请交于内务组组长(如有特殊情况,假条可以后补),由队长批准方有效,否则算作迟到或缺席。

第七条 执勤、站岗时,不得嬉笑、不得徇私舞弊。正式活动(如执勤、巡逻、站岗等)统一着装,佩带工作证;站姿以跨立为准。如有违反,按相关条例处罚。

第八条 每次考勤由内务组负责记录及备案,作为年终对各队员考核的参考。

第九条 内务组将对全队成员进行文化学习考查,如:英语、书法、普通话,具体考察方案由内务组制定并对所有队员(包括队长和副队长)进行考勤,如有违反,按相关条例处罚。

第十条 全队成员不得以工作为由逃避文化课学习,不得因工作耽误学习。

第十一条 队内实行例会制,时间为每周一晚9:30,在校学生会办公室举行,由内务组组长考勤。

第四节 考评制度

第十二条 例会迟到累计达3次,缺席累计达2次者,队内自动撤销职务。

第十三条 队员执勤及站岗时,有不文明行为,如随意嬉笑、站姿不正者,每人每次扣除年终综合测评分0.1分。

第十四条 正式活动中,没有统一穿着制服、佩戴工作证或徇私舞弊者,一经发现,每人每次扣除年终综合测评分0.1分。

第十五条 队内文化测试中,连续3次居末者,由起购买当次测试的对内小奖品(奖给第一名,经费自理);在队内文化测试中有较大进步者,或连续2次居首者,对内给予适当奖励。

第十五条 队内文化测试中,连续3次居末者,由其购买当次测试的队内小奖品(奖给第一名,经费自理);在队内文化测试中有较大进步者,或连续2次居首者,队内给予适当的物资奖励。

第十六条 每学期期末考试中若有一门以上(含一门)必修课不及格者,作自动退队处理。

第十七条 队内成员平时如有不文明行为,校内同学或其他队员反映较大者,由队内全体队员会议讨论决定对其处罚。

第十八条 以上各条如队长、副队长违反,则每人每次加扣0.1分。

第十九条 年终评定时,全勤队员给予全勤奖,每人加综合测评分0.1分/学期。

第二十条 队员对本队的发展提出建设性意见者,一经采纳,由内务组记录备案,在年终评定时予以适当加分及奖励。

第二十一条 校文明督导队队员的终合测评分满分是两分。

第二十二条 对于在校文明督导队工作满一年的队员且表现良好者,给予颁发荣誉证书

第一节

第一条 团委学生会权益部是在校团委领导下以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切 实维护好广大学生 的合法权益,以做好学生与学校之间沟通的桥梁作用为宗旨的学生组织。

第二节 部门职能

第二条 在学校教学,科研,后勤服务和校园治安等方面参与学生和学校的协商,维护学生的正当合法权益

第三条 监督各学生组织,社团工作,积极解决各学生组织,社团存在的侵犯学生正当合法权益的事件,预防、避免发生学生组织、社团侵害学生正当合法权益。

第四条 监督学生会内部工作的公开性,公正性,预防,避免发生学生会侵害学生正当权益的事件.

第五条 为学生提供适当的法律咨询支持.

第六条 及时收集同学对学校各方面建设的意见,及时反映反馈,做好桥梁纽带作用,做好学生权益保障的代表.

第七条 维护本校学生权益,开展维权活动,宣传维权思想,争强学生的法律意识,把维权和自律相结合,帮助学生认清自己应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

第三节 部门建设

第八条 本部门设部长一人、副部长三人(由部长提名报请主席团批准) 、干事若干。

第九条 部长全面负责本部门的工作,协调好各小组的工作,做好本部门内部工作的监督。

第十条 副部长协助部长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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