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学生会新闻部章程 | |
| 发布日期:[09-05-25 11:44:28]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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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总则
第二条 校新闻部以向中国青年在线网、“湖南中医药大学共青团”校园新闻网、校报、校广播站发送新闻稿件的方式履行宣传和报道校内所有学生活动的职责。
第二节 组织机构 第三条 校学生会新闻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三名、组长两名及干事若名。
第三节 选拔任免 第四条 新闻部部长和副部长由校团委、学生会主席团选拔录用。所有干事的录用由部长向校团委、学生会主席团申请,经批准后,面向全校同学公开招聘,经部长和副部长考查合格后予以录用。 第五条 干事试用期为一星期,干事享有申请退出新闻部的权利,对于不负责、违反部内规章制度的干事,部长有劝退和撤职的权利。 第四节 部内规章制度 第六条 会议开始十分钟后视为缺勤,两次迟到作一次缺勤处理。缺勤两次扣综合测评0.1分。 第七条 有事需请假者,必须亲自打电话或当面与部长或副部长说明原因,经部长或副部长同意方可请假,并补请假条,违者为缺勤。 第九条 所有稿件一律24小时之内交稿(特殊情况除外)。 第五节 工作考核 第十条 校团委、学生会部级以上干部(含部级)综合测评分最高为3.0分,副部长最高分为2.0分,干事最高分为1.0分。 第十一条 凡工作,通报批评一次,部级以上干部(含部级)扣除0.5分,副部级干部扣除0.3分,干事扣除0.1分;警告一次,部级以上干部(含部级)扣除0.8分,副部级干部扣除0.5分,干事扣除0.3分;撤职则免去校团委、学生会评优及所有考核分。 第十二条 对部长和副部长布置的任务推脱且未给出正当理由者,或未能24小时交稿者,一次,组长扣除0.5分,干事扣除0.1分。 第十三条 对于在活动报道中破坏本部门形象的成员每次扣除综合测评分0.1分。 第十四条 期末将根据交稿量、发表稿件量、工作态度及综合工作能力评定校新闻部优秀记者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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