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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文娱部章程

发布日期:[07-12-25 11:42:48] 点击次数:[]

第一条 宗    旨
丰富校园文娱活动,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为各种文娱活动组织策划,培养人才。
第二条 纪    律
1、活动、会议进行期间,成员必须按时到场,不得无故迟到、缺席、早退,请假须经部长同意并记录在案。请假次数每季度超过该季度应到场次数2/3者视为迟到一次,迟到三次视作一次无故缺席,无故缺席三次以上者视为自动退出文艺部。
2、文娱部成员应持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严于律己,以自己的实际行动为队员树立良好榜样。
3、文娱部成员必须坚持团结友爱的集体主义精神,相互帮助,尊敬师长,严禁与老师、负责人或其他成员发生冲突。
第三条 成员要求及待遇
1、所有成员均要遵守《湖南中医药大学团委学生会章程》及学校各项纪律制度,服从教师及负责人的管理和安排。
2、所有成员应充分发挥其创造力,为开展各类活动提供创新性的建议意见,为繁荣我校的文化娱乐氛围尽其职能。
3、凡做到以上几点者,均可据其实际情况按奖惩办法中的奖励措施获得奖励和推荐评优的机会。
第四条 奖惩及任免措施
1、奖励措施
期末综合评分干事基底分均为1分。
2、惩罚措施
1)每次活动、开会迟到者扣综合测评0.01分,缺勤扣综合测评0.02分,三次迟到视为一次缺勤,三次缺勤者开除出文娱部。
2) 与老师、负责人及其他成员发生冲突者,活动期间不服从安排者视情节轻重处理(情节轻微者,每次扣综合测评0.05分,情节较重者扣综合测评0.1分,情节恶劣者开除文娱部,并予以通报批评)。
3)在活动期间有严重性过失者将开除出文娱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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