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招聘制度
第一条 招聘及聘用期
1、副部长及干事由部长秉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全校学生招聘。
2、聘用期以校团委、学生会换届为准。
第二条 招聘原则
1、工作激情
对于我们校团委、学生会的工作比较热情,能够积极参与我们组织的各种活动,并能积极为我们的活动出谋划策。
2、工作态度
能够认真对待我们校团委、学生会所安排的工作,尽自己所能将安排的工作做好。
3、纪律观念
能够严格遵守学校、校团委、学生会、校体育部的各项规章制度。
4、工作能力
1)熟悉本部门的工作任务及程序。
2)掌握相关体育知识。
3)有魄力、有创新意识。
第三条 招聘程序
1、报名
由同学自己报名或由各院部团总支学生会推荐。
2、面试
1)一般情况下,报名的同学需参加初试、复试两轮面试。
2)面试评审团由校团委学生会组织。
3、试用
两轮面试通过的同学进入校学生会体育部参加两个星期的试用期工作。
4、确定
试用合格的同学确定为校学生会体育部副部长或干事,由校学生会宣传部张榜通知。
第二节 工作规范
第四条 要不断提高工作技能及工作效率,工作上要精益求精。
第五条 对工作认真负责,保质保量地完成布置的任务。
第六条 与同事通力合作、同舟共济、分工不分家、主动配合、积极协作。
第七条 工作实事求是、坚持原则,严禁玩忽职守、借故拖延、相互推委职务内事务或安排的任务。
第三节 会议制度
第八条 部门会议和各院部体育部长联席会议均由校学生会体育部长主持召开。
第九条 会议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均在会议前一天通知。
第十条 与会人员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如违反或有急事,按考勤制度规定处理。
第十一条 会议要做好会议记录,为会后工作做准备。
第十二条 会议进行中,要积极提出自己的设想,不得开小差或做其他事情。
第十三条 会议时间一般不超过一小时。
第四节 考勤制度
第十四条 按时参加本部门的会议、工作等,不迟到、缺到或早退。
第十五条 在会议、工作等开始十五分钟内到视为迟到,十五分钟后到或不到视为缺到,未经负责人同意,擅自离开视为早退。
第十六条 所有本部门成员在执行任务时,如有特殊情况需离开工作岗位的,需事先请假。
第十七条 请假必须有书面请假条,要写清楚请假缘由和请假时间段。
第十八条 请假条的签批由上一级负责人负责。
第十九条 紧急任务时,要避免请假。
第二十条 所有时间以工作当时的总负责人的时间为准。
第五节 效绩考评
第二十一条 考评原则
1、一致性 一段连续时间内,考评的内容不能有大的变化。
2、客观性 客观的反映实际情况,避免光环效应,以及偏见所带来的误差
3、公平性 对于同岗人员使用相同的考评标准。
4、公开性 所有考评要公开透明,让每个人知道自己的考评结果。
第二十二条 考评标准
1、加减分
1)遵守学校及校团委、学生会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完成本职工作者,加综合测评 0.05 至0.1分。
2)对体育部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者,加综合测评0.2至0.3分。
3)大胆创新,并取得显著效果者,加综合测评0.3至0.5分。
4)迟到或早退,每次扣综合测评0.1分,缺到每次扣综合测评0.2分。
5)由于个人过失导致工作发生错误者,扣综合测评0.1分。
6)拒不完成工作任务者,扣综合测评0.2分。
2、撤职
1)累计扣综合测评达1分者,予以撤职。
2)违法校纪校规,被处分者,予以撤职。
3)违法校团委、学生会规章制度,情节严重者,予以撤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