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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公关部章程

发布日期:[07-12-25 11:38:41] 点击次数:[]

学生会公关部章程

为加强院公关部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进一步促进院公关部的健康发展,特制定公关部章程

总       则

第一章   组织机构
第一条  公关部设部长和副部长各一名,由礼仪队和模特队组成。
         礼仪队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各项活动中的迎宾、接待或颁奖等任务。
         模特队的主要职责是:参与本部门组织的培训及演出活动
                     
第二章   成员

第二条  凡具本院正式学籍的学生,均可自愿报名或经各系部学生会推荐加入本部。
第三条  本部成员需经过严格选拔后产生,由院学生会宣传部张榜通知
第四条  公关部成员必须履行以下义务:
1、严格遵守学校、院团委学生会、院公关部的各项规章制度。
2、熟悉本部门的工作任务及程序。
3、认真对待院学生会安排的各项工作,尽自己所能将工作做好。
第五条  公关部成员享有以权利:
1、可参加本部门开展的各类培训活动,如接受美容、形体培训等。
2、提出合理建议。
3、成员有自主提交退职申请的权利。

第三章  工作制度

   第六条  所有成员需对工作认真负责,与同事主动配合,积极协作,不准相互推委借故拖延。
   第七条  礼仪队队员在工作时应化好妆并统一穿着礼仪队队服,遵守礼仪事仪。
第八条  模特队队员应按时参加培训,积极参加本部组织的演出活动

第四章  会议制度

第九条  本部门会议由部长或副部长主持召开。
第十条  与会人员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需请假者必须提前递交请假条,经批准后生效。

第五章  考勤制度
第十一条  在会议、工作、培训等开始十五分钟内未到席者视为迟到,未经部长或副部长同意擅自离开者视为早退,三十分钟后仍不到席者做为缺勤处理。
第十二条  所有本部门成员在执行任务时如有特殊情况需离开工作岗位的,需向负责人请假。

第六章  考评制度
第十三条  能认真完成本职工作者,每次加综合测评0.05分(起平分为1分)。
第十四条  迟到或早退者,每次扣综合测评0.05分,缺勤者每次扣0.1分。
第十五条  由于个人过失导致工作发生错误者,扣综合测评0.1分。
第十六条  拒不完成工作任务者,扣综合测评0.2分。
第十七条  模特队成员培训过程中,缺勤三次者视为自动退出。
第十八条  累计扣除综合测评分达1分者,予以除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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