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社团经费来源及分配原则:
1.社团经费来源为会员会费、创收经费、有关单位赞助等几种渠道。确有必要时提出申请,争取主管部门拨款。
2.学生加入社团须缴入会费,会费的75%作为各协会的活动经费(上学期发放40%,下学期发放35%),25%上交学社联,作为社团评优资金及社团联合会日常工作费用。
二、管理:
1.社联设财务副主席一名主管财务工作,财务部长一名总理财务工作,财务干事若干名分管各协会财务。协会须设财务理事,负责本协会财务。
2.在一学期第一次会员大会上会长必须向全体会员公布协会活动经费总数及重要财务制度。
3.每月25、26日协会财务理事必须将本月的经费支出情况上报学社联,30日由财务中心统一向会员公布。
4.协会经费支出一次超过50元,或一次活动的经费超过50元必须打申请上报财务中心,经同意后方可使用经费。
5.发票、收据的报销必须经经受人双方签字,签字后方可报销。超过100元的开支报销必以发票为据,收据概不受理。
6.协会不能用会费作聚餐等与协会活动无关的用途或挪作他用。协会经费必须节约使用。
7.因外出拉赞助之类原因外出,只报销公车费,打的费用不予报销。
8.因活动需要购买的设备应记入社团固定资产项目。
9.各协会的日常开支要做好详细记载。
10.社联财务干部会不定期抽查协会财务工作,一经抽查必具体详细,如会具体到一件物品的购买至使用的任何细节。
11.任何协会不得以任何名义私自向会员收钱。
12.任何人不得挪用协会活动经费或占协会财产为己有。
三、帐务要求:
1.各协会财务理事备一大软面抄用于记帐及粘贴小票,每月上交审查一次〈上交时间为每月25、26日值班时间,如遇周六、周日则可延迟一天〉,第二月1日领回。同时每月25、26日按时上交协会财务月报表。
2.财务理事要详细、真实、工整地填好财务报表。拉入外联中的备注必须写明回扣等内容。支出中的支出目的须写明物品所用活动。
3.每次活动经费不得超出审批数目的15%。协会财务如有透支由会长及财政人员负责承担。
四、对财务问题的处理:
1.一经发现协会有财务问题,数额较少情节较轻,撤消财务理事职务、对会长进行通报批评,“问题”费用由当事人承担;如数额较大,情节严重,“问题”费用由当事人承担外,取消协会年度评优资格。
2.情节特别严重,则请示社联主席团,经讨论后作进一步处理。
学社联财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