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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十六大以来,我们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创新,取得了较大的成就和发展。一、确立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党的十六大报告在总结以往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目标与重点的基础上,明确提出“以建立健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为重点,以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为目标,改革和完善干部人事制度,健全公务员制度。”这一基本思路,将改革的重点集中到“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上,将改革的方向明确为“以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为目标”,这样,就使得改革的重点内容更加突出,目标更加清晰。早在党的十三大政治报告中,就曾针对干部人事制度的弊端,提出“当前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点,是建立国家公务员制度”。随后,党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干部分类管理工作全面展开。1994年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要求加快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的改革,并制定了以“扩大民主、完善考核、推进交流、加强监督”为主要内容的改革目标。为此,1995年2月,中央制定并下发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首次规范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步骤与程序。2000年6月,党中央总结十三大以来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成就和经验,制定了《2001―201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纲要》规划了十年内党政干部、企业领导人、事业单位领导人改革的目标与方向,其中明确提出“推进党政干部制度改革,重点是深化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按照这一重点要求,2002年,中央修订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新《条例》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原则、基本程序、基本方法和扩大民主、强化监督等方面作出了更加规范和严密的规定。上述改革重点的探索,使得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方面积累了一些经验并制定了相应的条例,但在管理监督方面,由于探索不够,相对薄弱。对此,十六大报告把“建立健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为重点”作为一个整体来推进,这就使改革的重点内容不仅突出,而且注重从系统上来扩展、延伸。二、出台了系列法规制度针对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点与目标,五年来出台了一系列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考核、管理监督的法规制度。主要有:制定了一些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方面的单项规定。公开选拔与竞争上岗,是实践中创造出来的一种新型的党政领导干部选任方式,这一方式虽然在以往条例中已得到了确认并作出了规定,但由于内容比较原则、简单,操作起来随意性较大。2004年4月,中央分别制定了《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的单项条例,这一新的选任方式由此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为保证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的落实,中组部于2006年制定并下发了《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试行办法》。《办法》规定了新的考核评价主体、考核标准和考核方式,从中体现了扩大民主、突出实绩、科学考核等原则。加大了干部管理监督方面的制度规定。五年来,除出台了一些干部选任方面的单项制度外,比较突出的是出台了较多的干部管理监督方面的单项制度。如《党政领导干部辞职暂行规定》、《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暂行规定》、《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暂行规定》、《关于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和函询的暂行办法》、《关于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暂行规定》等等。这些单项管理监督制度的出台,比较集中,比较突出,弥补了以往相对薄弱的党政领导干部管理监督工作。规范了选拔任用“主体”的表决方式。党中央颁布了《党的地方委员会全体会议对下一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正职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表决办法》,这是对选任“主体”,即党的全委会在重要干部决定方式上的规范化。三、试行了基层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公推直选”或“两推一选”的试点十六大以后,全国各地,特别是四川、湖北、江苏等省,开展了乡镇党委书记、镇长“公推直选”、“两推一选”的试点,个别地方甚至试行了县长竞争性选举。上述系列改革成果和探索说明,五年来,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迈出了坚实的步伐,取得了较大的成就,但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任务相比,还存在着较大的差距,需要我们认真思考新形势新任务对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提出了哪些新要求。第一,继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思路对于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经过近30年的探索,已经确立了“建立健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这一重点,尽管这一重点未完整地涵盖干部机制的全部,如撤换、罢免、弹劾、工资、培训等,但从整体上看,具有了一定的系统性。然而这一重点仅仅是突出了改革的重点内容,却未突出改革的重点对象。在实践中,对委任制党政领导干部的任命与管理监督制度进行了较多的探索,出台了一系列单项法规,但是对选任制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基本上还是处于基层和小范围内的试点之中。选任制干部是党政领导干部的中坚,是人民直接授权的主体,理应成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点。但由于选任制是对长期以来实行的委任制的革命,因而也成为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难点。关于这一改革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早在十三大政治报告中就已指明了方向,提出“国家公务员分为政务和业务两类。政务类公务员,必须严格依照宪法和组织法进行管理,实行任期制,并接受社会的公开监督。”2000年6月制定的《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中,也提出要“积极探索在差额选举的条件下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充分发扬民主的方式方法。”至今,这一改革的重点与难点的推进仍未提到“工作思路”上来。客观地说,选任制干部改革与委任制干部改革相比,难度较大,风险也大,推进过程中难以预料的问题随时都会出现。但如果以此为由,迟迟不推进,那么,委任制干部的改革也难以彻底。因此,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就是要逐步由重点内容日趋明确、日趋完整,向重点对象日趋明朗转化。第二,制定“以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为目标”的改革近期任务以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为改革目标,这是大方向和总原则,但是,近期预计达到的具体目标是什么?如科学化,目前是否应加大干部的分类工作,不仅要把党政干部、企事业领导人分开,进行各具特色的选任标准、途径、主体的探索,而且还必须对党政领导干部进一步分类,区分选任制与委任制干部,探索各自选任管理的方式与特点。民主化的总目标是扩大党员和群众对干部选任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当前应重点扩大党员和群众对干部的提名权、考察权、测评权等,使党员和群众在关键部位和关键环节上发挥“主体“的作用。制度化,就是加快上述重点内容和重点对象的细则、条例的出台及其配套措施。第三,改革的步骤应由“整体推进”向“核心”部位突破加大选任制领导干部试点的进度和范围,是 “核心与攻关”的内容之一。具体说:先从扩大乡镇主要领导干部“公推直选”的范围入手,探讨党员和群众直接提名候选人,候选人发表竞职演说和个人陈述,最后实行差额选举的方式。之后逐步扩大到县级主要党政干部。另一核心内容是,加快选拔任用干部“主体”的改革,也就是“党委”内部职能的合理划分和运行规则。这既是党的领导体制与工作机制的革新,也是干部人事选任“主体”的改革。目前已规定,重要干部的决定权,由常委会决定转向全委会无记名投票表决。今后,在继续落实这一制度的同时,还需建立相应的常委会、全委会工作规则。上述两项内容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核心与攻关”部位,它们既是重点,也是难点,在重点和难点问题上扩大试点并取得突破,才能带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整体推进,也才谈得上实质性的进展。来源:学习时报  来源日期:2007-9-6   本站发布时间:2007-9-17 ·魏荣汉:100%候选人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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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任命尹蔚民为人事部部长       免去张柏林的人事部部长职务,任命尹蔚民为人事部部长。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任命耿惠昌为国家安全部部长       免去许永跃的国家安全部部长职务,任命耿惠昌为国家安全部部长。
  十届人大常委会任命马馼为监察部部长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30日下午经表决决定任命马馼为监察部部长。     白克明被任命为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今天下午闭幕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经表决,任命白克明为全国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金人庆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 正部长级      中新网8月30日电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新闻局副局长何绍仁今天下午透露,国务院已经任命金人庆为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正部长级。      何绍仁是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发布会上透露上述消息的。他说,这次常委会确实通过了一批人事任免的议案,其中包括通过了关于金人庆同志职务调整的议案。金人庆同志因其本人的原因提出辞职,中央同意其请求。刚刚闭幕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的有关人事任免的议案,决定免去金人庆的财政部部长职务,任命谢旭人为财政部部长。(中国新闻网)      国务院任免国家工作人员      中新网8月30日电 国务院任免国家工作人员,任命肖捷为国家税务总局局长。   任命:李智勇兼任人事部副部长;   肖捷为国家税务总局局长;   何平为新华通讯社总编辑;   李从军为新华通讯社副社长;   金人庆为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正部长级)。  免去:沈跃跃(女)兼任的人事部副部长职务;   谢旭人的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职务;   南振中的新华通讯社总编辑职务;   何平的新华通讯社副社长职务。   肖捷简历  肖捷,男,汉族,1957年6月出生,辽宁开原人,博士研究生,1976年3月参加工作,1985年8月入党。  主要经历:  1976年3月至1978年10月,北京市机械局机械研究所、机电研究所工人;   1978年10月至1982年9月,中国人民大学财政系财政金融专业学习;  1982年9月至1987年1月,财政部综合计划司长期计划处干部;  1987年1月至1991年12月,财政部综合计划司长期计划处(长期计划预测处)副处长(其间:1987年12月至1989年4月赴联邦德国进修);  1991年12月至1993年11月,财政部综合计划司长期计划预测处处长(1991年10月至1992年10月挂职任辽宁省阜新市计划经济委员会副主任);  1993年11月至1994年7月,财政部综合计划司副司长;  1994年7月至1998年7月,财政部综合与改革司副司长(其间:1994年9月至1995年7月,在中央党校一年制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1992年9月至1995年7月,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财政专业在职博士研究生);  1998年7月至2000年6月,财政部综合司司长;2000年6月至2001年9月,财政部国库司司长;  2001年9月至2005年7月,财政部副部长、党组成员,中国红十字会副会长(2004年10月任),中央保健委员会委员(2002年7月任);  2005年7月,中共湖南省委常委,湖南省副省长。     我们党历来重视干部的选拔问题,使得我们的干部队伍保持了生机与活力。但是,无论过去还是现在,干部选拔中都存在着一些不良的现象,直接影响了干部的选拔实践,影响了队伍建设。在新的时代背景下,要推进干部队伍建设,必须改变这些不良的现象。

  第一,改变重视“拔”而轻视“选”的现象。笔者以为,选拔应当包括“选”与“拔”两个环节。在这两个环节中,前者体现了民主过程,后者体现了集中过程,前者应是后者的基础。但是,在现实中,我们的干部选拔却侧重于后面这个环节。选拔干部中“选”的环节比较淡化,甚至根本不像是两个环节,倒像只有提拔这一个环节。在选拔中上级的作用太大,而干部群众的作用过小。与此相关,在干部选拔工作中过于重视上级的意见,导致干部的选拔实际上变成了变相任命。正是由于干部的选拔权力集中在少数人手中,在选拔过程中才会出现“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的情况。因为选拔者人数有限,候选者才“跑”得起,“跑”得过来。从政治发展的视角看,干部选拔选举化应是一种潮流。干部选拔选举化,就是要在选拔中关注“选”这样一个环节。当前,我们的干部选拔方面也在尝试增添选的色彩,比如加大群众的参与,确保“四权”的落实等。需要提及的是,这个规定和过程应当更加制度化、更加有序、合法和自觉。

  第二,改变重视“绩”而轻视“效”的现象。注重政绩是我们党选拔、任用干部的一条重要原则。但是,单纯注重政绩而不关注与政绩相关的效率、效益、效果问题,往往会铸成大错。

  “绩”是静态的,是可以定性和定量考核的,它之所以成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就在于它的实在性和可衡量性。但是,如果不将这种静态的“绩”放在普遍联系和动态发展的事物中去考究,也会出现问题。现在社会上出现的弃“暗”从“明”(重“显绩”而轻“潜绩”)、重“客”轻“主”(重政绩实事而轻个人努力)、取“短”舍“长”(重视短期效益而忽视长远效益)、顾“小”失“大”(关注地方的利益而忽视全局的利益)等等现象,都是由于没有考虑“效”的问题。与“绩”相联系的“效”,强调的就是在联系中把握“绩”,它不仅关注有没有“绩”,更关注“绩”是如何形成的,它对社会现实的影响是什么,有没有效益和效率。很明显,只有将“绩”与“效”结合起来,关注“绩”的同时更加关注“效”,才能在现实中刹住各种弄虚作假、欺上瞒下、追名逐利的歪风,从总体上把握好“绩”。

  第三,改变重视“青”而轻视“老”的现象。干部年轻化对于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激发干部队伍的活力有重要意义。但是,如果借口年轻化而否认老成持重则是不可取的。将“年轻化”标准硬化、固化、教条化,也带来形式上的公平而实质上的不公平。单纯依靠一个时间点来划分年轻与年老,本身就是不科学的,况且这种划分往往也把一些年龄稍大的优秀人选排斥在选拔行列之外,不利于队伍建设。现在,有些地方搞年龄一刀切、青年化,实际上没有真正理解年轻化的深刻内涵,犯了重视“青”而轻视“老”的错误。年纪稍长的干部,有自身的优势,如果这些人年富力强,也应当给以重用,而不应被年轻化掉。用人主要是用人的德与才,而不是单纯地用人的年龄,年龄是选拔任用干部的一个重要标准,但不是首要的和唯一的标准。所以,主张干部队伍“年轻化”,一定要保持灵活性,避免绝对化。

  第四,改变重视“识”而轻视“能”的现象。干部知识化针对的是干部素养偏低的事实提出来的。一般而言,没有知识或者知识水平低,就没有能力从事复杂的挑战性的工作。但是,由于一些地方将知识狭隘地理解为学历,也出现了失误。这种失误的根源在于将学历、知识与能力画了等号,实际上是犯了重“识”轻“能”的错误。重“识”无疑是重要的,因为“识”不仅仅是学历,还有阅历、经验、气魄等因素,但是学历往往更容易把握和定量。或许由此,很多地方的干部选拔中才会出现将知识化理解为学历化的现象。也由此,一些在位的干部也想方设法地去搞学历,以此来作为政治晋升的本钱。还是由此,导致了博士官,官博士,政界腐败与学术腐败等。实际上,干部选拔中关注知识化,不是着眼于学历而是着眼于能力,但知识不等于能力,学历更不等于能力。如果在选拔中重知识而忽视能力,就走入了误区,走进了陷阱。博士本应是从事专业研究的,专业研究与从事政治活动根本不是一回事,专业知识再丰富也未必适合从事政务管理工作。所以说,知识与能力也是划分领域的,高学历者也只能在它所专属的领域有能力,选拔干部时一定要有这种认知。

  第五,改变重视“忠”而轻视“孝”的现象。从中国传统文化来看,自古以来多有“忠孝两难全”的慨叹,在“孝”与“忠”的天平上似乎都将选择“忠”而舍弃“孝”。实际上,这里面有一个前提,即在忠孝有冲突、有矛盾的时候,才将“忠”与“孝”放在天平的两侧加以权衡。现实社会中,“忠”与“孝”并不是相互对立而存在的概念,尽忠未必就妨碍尽孝。在忠孝并不矛盾和冲突的时候,为什么还要将二者置于对立境地呢?在干部选拔中,如果将二者置于对立境地,选择“忠”而舍弃“孝”,无疑是高尚的,但是,如果事实上并不对立而人为地造就这种对立,甚至将舍孝而忠者视为高尚,则往往使得干部选拔误入歧途。养儿防老、家和万事兴,这不仅是中国传统,在提倡人人只要一个孩子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中国,如果放弃“孝”、“和”,或者简单地将“孝”与“忠”对立起来是不正确的。这样产生的干部肯定得不到民众的认可。

  第六,改变重视“暗”而轻视“明”的现象。我国的干部选拔是从革命年代走过来的,至今还带有一些那个时代的烙印。比如,在干部选拔中注重保密工作。干部选拔过程中确实有需要保密的,但是这种保密只涉及部分特殊干部或部分特殊环节,不能泛化保密工作,更不能以保密作为暗箱操作的代名词。长期以来,由于干部选拔方面存在封闭、保守、暗箱操作等问题,群众的知情权没有真正落到实处,群众的选拔主体地位没有得到尊重,既影响了选拔质量,也影响了群众对干部的认可度,降低了干部的合法性。所以,干部选拔中应在各个环节,尽量扩大阳光化的范围和程度,真正视群众为最终的干部选拔和评判的主体。

  第七,改变重视“稳”而轻视“冒”的现象。在当前的干部选拔中,实际上的选拔者主要是领导者。由于特殊的地位,很多领导者在选拔干部时有求“稳”怕“冒”的现象。这里的“稳”不仅指被选拔者个性不张扬,无棱无角,也指选拔方式过于保守。究其原因,还是个人主义在作怪。因为选拔无棱无角的人,便于控制,也不会影响自己的决策与地位;用比较传统的方式选拔人才,即使有误也会归结到一般选拔方式之误,而不是领导者个人的失误。这种求“稳”的选拔现象,已经不适合日益变革的现实状况。干部的选拔方式也应不断创新,本着敢于试点,敢于实验,充当敢于吃螃蟹的第一人的精神不断摸索。随着市场社会和民主政治的推进,竞争意识、创新意识甚至某种程度上的冒险意识都是应当提倡的,正如我们社会主义建设提倡边做边改一样,我们干部选拔方面也应提倡试点、改进和推广。来源:人民网理论频道  把握关键继续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张星星     把抓好党的自身建设作为主要法宝,以加强党的自身建设为关键推进党的各项事业的发展,是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的一贯思想,也是我们党的一条基本历史经验。胡锦涛总书记6月25日在中央党校的重要讲话再次强调,我们党要带领全国人民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关键是要抓好党的自身建设。这一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重大意义,并结合新世纪新阶段新的历史起点提出了抓好党的自身建设的一系列新要求,为我们在新形势下继续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指明了方向。

  第一,坚持党要管党,治党务必从严。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的建设,在不断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同时,以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和执政能力建设为重点,有力地推进了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发展了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宝贵经验。坚持党要管党,就要正确处理中心工作和党的建设的关系,创造性地运用通过抓好党的建设推动各项工作发展的领导方法和工作方法,使党的建设与中心工作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坚持从严治党,就要严格教育、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按原则、按制度、按纪律办事,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党在思想上、政治上和组织上的集中统一。

  第二,抓好理论建设,统一全党思想。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紧密结合新世纪新阶段国际国内形势的发展变化,不断推进理论创新,提出了贯彻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创新型国家、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推动建设和谐世界、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等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这些重大战略思想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从多方面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持把党的思想建设摆在首位,是我们党的一条重要历史经验。当前我们要把推动全党深入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特别是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作为党的思想建设的重要任务,进一步统一全党的思想认识,增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第三,加强组织建设,提高干部素质。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党肩负着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局面的艰巨任务。新的形势、新的任务对党的组织、党的干部和全体党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必须进一步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努力造就高素质的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和党员队伍,认真研究解决党的组织建设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为党和国家各项事业的顺利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第四,推进党内民主,增强创造活力。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积极稳妥地推进党内民主建设,建立了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全会报告工作的制度,进一步规范了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和中央政治局有关会议制度、工作规则。颁布了《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使广大党员对党内事务有了更多的参与和了解。党内民主的健康稳步发展,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起到了重要的示范和推动作用。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是保持党的生机和活力的关键。推进党内民主建设,必须坚持积极稳妥、扎实有效的方针;要以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党员主体地位、完善党内民主制度为重点,实现党内民主意识普遍增强、党内民主制度不断健全、党的创造活力充分发挥的目标。

  第五,坚持求真务实,密切联系群众。党中央始终关注党的作风建设,要求全党牢记“两个务必”,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自觉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党的作风是党的性质、宗旨的重要体现。在新形势下,要全面加强党的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干部生活作风建设,大力改进学风和文风,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弄虚作假,反对奢侈浪费,使全党同志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更加自觉地坚持求真务实精神,更加自觉地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更加自觉地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要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第六,抓好反腐倡廉,健全惩防体系。近年来,党中央大力加强反腐倡廉工作,先后颁布实施《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等重要文件,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严厉惩处了一批腐败分子,得到了人民群众的广泛认同和称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关系党的生死存亡。要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要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注重预防,注重制度建设,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院院报 

十六大以来我国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在稳步推进

发布日期:[08-01-06 14:20:47] 点击次数:[]

  新华网北京9月14日电(记者魏武  李亚杰)2007年8月,四川省面向全国公开选拔72名县(处)级领导干部。这次公选按照党管干部、群众公认、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统一公告、统一标准、统一命题和测试、统一程序、统一公布结果,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任用……       党的十六大以来,在党中央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下,我国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整体深入推进,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取得丰硕成果,一个相互配套、有机衔接、较为完备的干部人事制度体系已初步形成。依靠制度选人用人、公开选拔、竞争择优等用人规则赢得了广大干部和社会各界的高度认可和广泛好评。       干部选拔任用更加透明、更为科学       科学、民主的选拔机制,是做好干部工作的重要前提。       2002年7月,中央印发《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了党政领导干部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以及干部考察的内容、范围、方法、程序、参与人员等内容,有力推动了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的建立健全。       来自中央组织部的数字显示,从2003年到2006年底,全国共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1.5万余人,其中厅局级390余人,县处级3800余人;通过竞争上岗走上领导岗位的干部共20余万人,其中厅局级500多人,县处级2.8万人。       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成为干部选拔任用的必经程序和基础环节,考察预告、任职前公示、试用期和党的地方委员会全体会议无记名投票表决重要干部等制度全面推行。在地方领导班子换届中,对新一届领导班子人选进行全额定向民主推荐,对拟提拔人选在会议投票推荐的基础上还进行了差额二次推荐,实行了差额考察。       一系列扩大民主的措施进一步扩大了选人视野,促进了优秀人才脱颖而出。许多干部群众说:“现在选人用人,把干部的提名权交给了我们普通百姓,在干部选拔任用和考核评价工作中体现了群众路线,给干部队伍带来了新气象。”       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推进       自2004年起,甘肃人民出版社着手对人事、用工、分配“三项制度”进行改革,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实行岗位绩效工资,按需设岗、以岗定薪、岗变薪变……       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全面部署实施人才强国战略、落实党管人才原则,作出一系列战略决策,人才工作成为全党工作重要组成部分。5年来,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推进,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和企事业单位特点的人事制度逐步建立。       各地纷纷打破体制障碍和政策壁垒,完善政策措施,疏通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流动渠道,贯通人才市场与劳动力市场,加快构建城乡统一的人才市场体系。       目前,以建立健全国有大型公司董事会为重点,健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工作稳步推进。企业人才市场化选聘力度进一步加大。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取得良好成效。       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各地各部门全面推行聘用合同制和岗位管理制度,岗位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用人机制更加灵活。目前,全国有65万个事业单位推行聘用合同制,占事业单位总数的51%,59%的事业单位人员签订了聘用合同。       干部人事工作制度体系初步形成       把改革成果和实践经验及时用制度巩固下来,是党的十六大以来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个鲜明特点。       中央组织部在试点基础上研究制定的《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试行办法》,在地方领导班子换届考察中普遍运用,实现了考核评价制度的重要突破,既进一步扩大了民主,又体现了正确的用人导向,发现和选拔了一大批善于领导科学发展的优秀干部。同时,党政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也在抓紧试点。       各地普遍加强对干部的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仅党政干部制度改革方面,2004年,中央印发了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5+1”法规性文件;2005年,中央印发了诫勉谈话和函询、述职述廉两个法规文件,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公务员法;2006年,中央印发了《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及职务任期、交流、回避等法规文件。       这些法规文件与《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干部任用条例》等法规文件一起,初步形成了相互配套、有机衔接、较为完备的干部人事工作制度体系。       陕西有个庞家钰,在宝鸡市长任上就有了“拉链市长”的绰号,但该人还是一路升迁,从市委书记最后到陕西省政协副主席。如果不是11人组成的“情妇军团”窝里反,该人恐怕会全身而退。
     
      翻开所有巨贪大蠹的履历,似乎都可发现“带病提拔”的痕迹。有关部门每次在干部职务大调整的时候,都会要求避免“带病提拔”,但似乎无效。反复出现的“带病提拔”故事说明了一个简单的道理:即使不去考虑任人唯亲之类的私人情感及拉帮结派的因素,即使有关部门和上级领导确实完全地公正无私,也难以做到明察秋毫,发现被提拔对象的“毛病”。
     
      理解这一点,不妨先离开主题,看看市场机制究竟在哪一点上优越于计划体制。计划经济之低效率,已经是尽人皆知了,但为什么在计划经济还没有在现实世界上建立起来之前,后来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的弗里德里希·冯·哈耶克就已经精辟地指出,计划经济是不可能正常运转的。因为,使无数人的经济计划得以协调、从而让经济体系正常运转所需要的信息,比如消费什么、消费多少、个人具有何种能力等等,是分散在每个人那里的。就其性质而言,这些信息根本不可能被经济体系之外的某个人或某个机构集中收集起来。因此,各国计划委员会貌似科学地在编制计划,其实不过是盲人骑瞎马,没有任何科学性可言。由这样的计划组织经济活动,最终导致的不过是“有计划的混乱”而已。
     
      而市场体制的优越之处就在于,每个人都可以利用自己所掌握的信息,并利用价格等市场机制所传递的关于他人的信息,作出自己的决策。市场体制解决计划当局所面临的无法克服的收集与利用信息的难题,从而使每个人能够相互协调其经济活动
     
      政府活动领域的情形与此类似,尽管其机制存在很大不同。在干部自上而下提拔的体制中,提拔者面临着与计划当局类似的无法克服的信息难题:第一,如果说,上级提拔一位干部,是为了让他服务于一地的民众,那么,这个预期很可能落空,因为提拔者显然无从了解当地民众究竟想要什么样的官员——民众的偏好是一种分散在每个人那里的信息,连民意调查也不可能准确收集起这种信息。第二,高高在上的提拔者当然也难以充分而准确地了解该提拔对象在现任职务上的表现,更难以了解其人品。因为,向少数人定向征求意见,这样的信息渠道很容易被提拔对象操纵。
     
      但是,这两个信息难题,通过另一种遴选官员的程序,却可以得到有效解决。当初决定提拔庞家钰的时候,有关部门很可能无从了解到庞家钰的丑恶行径。但是,由庞家钰已有“拉链市长”绰号这一事实来看,该市普通干部乃至普通民众,大约都多少了解庞家钰的人品。假定庞家钰担任新职务是由这些普通干部及民众决定的,也即由民主程序决定,那他大约不可能得到新职位。
     
      所以,仅就这一点而言,市场和民主异曲而同工,他们都有助于解决信息问题。市场机制解决了分散的市场参与主体掌握、分享及利用信息的难题,从而使经济体系得到正常运行,每个人都有机会实现自己的目标,改进自己的境遇。民主机制则有助于发现民众的偏好,从而发现好法律与好政策;同时也能够利用民众所掌握的关于官员品格、能力的信息,从而发现真正的好官员,即能够满足民众之理性需求的官员。
     
      中国古人就始终讲惟贤能是举,但是,政治却始终没有走上正轨。原因就在于,人们始终没有能够认识到,自上而下的任命、提拔体制,面临着一个就其性质而言无法克服的信息、知识难题:在上的提拔者不可能充分、准确地了解民众需要什么样的官员,也难以充分、准确地了解提拔对象的品质、能力。今天,有了从计划到市场转轨、从而使经济效率大幅度提高的经验,人们也当进一步认识到,自上而下的提拔体系为什么必须向自下而上的民主程序转轨。(作者为宪政学者) 来源:南方周末  来源日期:2007-9-13   本站发布时间:2007-9-17         党的十七大将于10月15日在京召开,大会引起了海内外媒体的极大关注。近日香港《文汇报》刊文指出,十七大将更切实有效地为老百姓解决一系列民生热点问题,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十七大将是一场“民生的盛宴”。

  报道说,专家指出,中国改革开放近30年来,取得了令人惊叹的经济发展,被专家明确评价为进入了“近代以来最长的繁荣期”,但也的确在不少领域出现了严重的失衡。值得欣喜的是,新一届中央领导上任伊始,就清楚地看到了这些问题的危险性和严峻性。

  报道引用党务专家的观点说,胡锦涛总书记在强调“以人为本”、“发展是硬道理”的同时,也第一次把“逐步实现社会公平与正义,极大地激发全社会的创造活力和促进社会和谐”作为和“发展”同样重要的执政党的“两大历史任务”。在今年6月25日于中央党校的重要讲话中,胡锦涛总书记创新性地概括指出:“全面把握我国发展的新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认真总结我们党治国理政的实践经验,科学制定适应时代要求和人民愿望的行动纲领和大政方针,从新的历史起点出发,带领人民继续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完成时代赋予的崇高使命”。专家强调,有关执政党要有“适应时代要求和人民愿望的行动纲领和大政方针”的表述,正是胡锦涛出任总书记五年来施政的着力方向。专家认为,这正是中共高层对十七大的基本要求。                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来源日期:2007-9-12   本站发布时间:2007-9-17         新华网北京9月11日电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周永康在11日召开的全国公安机关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公安机关要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6月25日在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在思想上始终清醒、政治上始终坚定、作风上始终务实,紧紧围绕做好党的十七大安全保卫工作这一中心任务,积极主动、扎扎实实地开展工作,确保社会和谐稳定,为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周永康要求,公安机关要增强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敏锐性,有效防范、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的捣乱破坏活动,以确保社会政治大局的持续稳定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最大限度地把各种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积极预防、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以确保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要深入开展打黑除恶、命案侦破、治爆缉枪、打击“两抢一盗”、打击经济犯罪、禁毒人民战争等专项行动,加强社会面治安巡逻防范工作,以确保社会治安秩序的安全平稳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要加强和改进公安行政管理工作,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和公共安全集中整治行动,以高效优质的社会服务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要加强组织领导,坚持突出重点、以面保点,坚持公正执法、文明执勤,坚持从严治警、加强公安队伍内部管理,确保党的十七大安全保卫任务的圆满完成。要毫不动摇、心无旁骛地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通过“三基”工程建设推动党的十七大安全保卫工作措施的落实,用党的十七大安全保卫工作的实际成效检验“三基”工程建设的成果。                来源:新华网  来源日期:2007-9-11   本站发布时间:2007-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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