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湖南中医药大学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通知 | |
| 发布日期:[08-09-23 23:14:38] 点击次数:[]
| |
校团字【2008】11号
关于举办湖南中医药大学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 作品竞赛的通知 为进一步激发我校学生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刻苦钻研、勇于创新、迎接挑战的热情,营造良好的校园创新氛围,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学校培养创新型人才添砖加瓦,进而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不断造就大批具有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高素质人才。校团委、科技处、教务处、学生处、研究生处共同决定于2008年9月至2008年11月举办湖南中医药大学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宗旨 崇尚科学 追求真知 勤奋学习 锐意创新 迎接挑战 二、主办单位 共青团湖南中医药大学委员会 三、参赛对象 凡在校的本、专科生和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均不含在职研究生)均可参加。 四、参赛作品要求及评选办法 大学生课外科技作品竞赛是湖南中医药大学最高水平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本次活动要求参赛者按(1)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2)哲学社会科学类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3)科技发明制作(含实物)三大类作品申报参赛。参赛的论文、调查报告和科技制作,必须是在近两年内完成的学生学术科技成果,每一件作品必须经两名指导老师作出鉴定/推荐评价。鼓励获得校内外科研基金的项目积极参赛。 本次竞赛按个人和团体分别设个人奖项和团体奖项。 个人奖项设一等奖6名左右,二、三等奖及鼓励奖若干名。获奖者将被授予获奖证书,并获得一定的物质奖励。 团体奖项设创新杯,团体总分(一等奖100分/份,二等奖70分/份,三等奖50分/份,鼓励奖20分/份,其余上交未获奖作品10分/份),得分最高的学院将授予创新杯。 此外,根据学院递交作品的数量和质量评选出优秀组织奖一名,对一等奖获得者的指导教师(排名第一)同时获得优秀指导教师奖。 五、学院申报作品数量 为保证参赛作品质量,希望各学院在向组委会报送作品之前进行初审,各学院上报作品数最多不超过6件。 六、竞赛活动组织机构 为保证本次活动的顺利进行,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团委、科技处、教务处、学生处、研究生处等单位负责人组成的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校团委。 组委会主任:陈 弘 委 员:谭 琥:校团委副书记 葛金文:科技处处长 贺又舜:教务处处长 莫新民:研究生处长 廖 菁:学生处副处长 秘 书 长:谭 琥(兼) 同时成立评审委员会,由相关学科的专家、学者组成,负责对参赛作品的评选(名单略)。 七、竞参赛程序及日程安排: 2008年9 -10月 宣传、发动阶段。利用《校报》和校广播台、校园网、宣传栏、橱窗等工具,通过校、院、班三级动员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2008年11月10日前各学院做好培训报名工作,做好参赛者资格审查并把参赛作品报名表和学院汇总表上交组委会。 2008年11月17日前 各学院组织并指导学生完成学术科技作品;组委会将通过各种途径对课题研究予以支持,包括邀请专家培训、往届获奖学生经验分享、等为参赛同学提供服务和指导。 2008年11月25日前各学院组织初评选拔出优秀作品,并把参赛作品汇总表、作品申报表及参赛作品上交学校组委会。 2008年11月30日前学校评审委员会评审决定个人和团体奖项,公布获奖名单。 八、注意事项: 1、学术论文、社会调查报告及所附的有关材料必须是中文,请以四号楷体打印在A4纸上,附于申报书后,学术论文及有关材料在8000字以内,社会调查报告在15000字以内。 2、本次比赛所有相关表格请到校团委网站下载。上交作品不予返还,所有参赛者在上交参赛材料时请保留复印件。 3、各院系的参赛作品报 |
| 最新10条评论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