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讯(记者 董碧水):11月25日至28日,团中央书记处第一书记陆昊就团组织促进青年创业就业工作在浙江进行专题调研,与浙江基层团干部、青年创业典型、金融机构负责人等进行深入交流探讨。陆昊要求全团高举促进青年创业就业的旗帜,大胆创新,集全团之力,扎实有效地做好促进青年创业就业工作。
11月26日和27日,陆昊先后在湖州和杭州组织召开4次“共青团服务青年创业就业座谈会”。在听取了浙江基层团组织服务青年创业就业的汇报后,陆昊指出,中国作为人口大国,无论经济形势如何变化,青年创业就业问题始终是一个长期的战略性课题。在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影响不断显现的背景下,创业就业已经成为部分青年群体中最具体、最迫切、最现实的需求。各级团组织要高举促进青年创业就业的旗帜,把促进青年创业就业作为共青团组织服务青年的重中之重,集全团之力广泛动员社会资源着力推进。
陆昊强调,共青团做好促进青年创业就业工作,一定要遵循市场经济的基本准则,发挥市场配置资源作用,认真研究市场机制、利益机制等问题,充分挖掘新型商业模式和产业链关系对青年就业的内生性需求。要充分发挥共青团的社会化动员能力,结合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利益机制,建立起共青团与各类市场主体在促进青年创业就业方面的稳固联系与合作关系。在机制设计、工作推动上,陆昊强调,要着眼于广大普通青年,把影响和带动广大青年创业就业、使尽可能多的青年受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要抓住不同领域青年创业就业的关键环节,善于借助政府力量,研究有关部门在创业就业方面的政策,主动与政府有关部门沟通合作。要充分发挥全团总体的网络优势,统筹城市和乡村、输出地和流入地、学校和企业及城市社区,各级团的领导机关多发挥协调、支持、服务的作用,各地各行业团组织相互之间要建立健全促进区域间青年劳动力转移的合作机制,形成全团促进青年创业就业的合力。
陆昊特别强调,共青团促进青年创业就业,要有效调动各有关方面的内在积极性,注重三个结合:一是在借助社会力量时,要充分考虑把荣誉感、责任感与尊重其合理利益结合起来;二是在与金融机构合作时,要善于把他们对初创型创业者和小企业的金融支持与其培育、挖掘未来成长型企业的需求结合起来;三是在与市场主体合作时,要善于把依靠企业力量支持青年创业就业与企业产业链的合理延伸、新投资领域的选择需求结合起来。
缺少资金一直是困扰青年创业的关键问题,如何解决青年创业小额贷款的风险控制问题是陆昊这次调研的一个重点。近年来,湖州、诸暨、慈溪、宁波等地的团组织在金融机构的支持下,先后采用免担保信用贷款,互保、联保、法人担保贷款等形式,携手金融机构,联合推出“青年创业信用卡”等,开展小额金融贷款,扶持青年自主创业;杭州、嘉兴、丽水等地团组织协调、动员社会资源,充分发挥青年企业家协会、青年创业者协会等组织的作用,推动青年创业就业。
陆昊对此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这些经验都非常可贵,值得全团认真挖掘、借鉴。
其间,陆昊来到湖州长兴县农村信用合作银行和平支行,详细考察了解小额贷款的发放流程,召开“金融支持青年创业座谈会”,与浙江省农办、省农村信用联社等机构负责人一起,就开展小额贷款,支持农村青年创业致富和下一步工作方向进行了深入交流与探讨。陆昊指出,针对青年创业中特别是创业初期普遍面临的资金问题,共青团组织一定要联合有关方面深入研究小额贷款免除担保后的风险控制问题,兼顾贷款人和银行两者利益的平衡,为持续推进这项工作的健康发展奠定坚实基础;要围绕联保、互保,组织信用、自然人信用担保等有益探索,深入研究小额贷款担保方式的制度创新问题,争取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