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科工作职责
教务科在教务处领导下,负责全校全日制七年制、本、专科各专业学生德教务管理,具体工作职责是:
一、组织各学院修订和调整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二、组织编写、复印并下发各专业各门课程教学大纲。
三、下达学年教学任务和学期教学任务,编写教学进程,下达教学周历。
四、审核和编制任课教师教学任务,及时检查、考核教学任务完成情况,核定教师教学工作量。
五、编制课表、审定办理调课、停课、补课手续。
六、负责教室的调配。
七、负责年度校历的编制、印制和发放。
七、负责补考、重修学生的报名、确定,协助各项考试的组织,组织考务检查、考场巡视,及时公布违反考场纪律的学生名单,进行考试通报。
八、制定本科学生实施学分制的管理办法,指导各学院学生选课、计算学分和学分绩点。
九、负责学生的学籍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有关学籍管理的规定,通报学籍管理过程中的有关情况。
十、负责毕业成绩总表的审核和毕业生资格审查,提供学生毕业和授予学位的有关资料,并负责全日制学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审核、电子注册、组织填写、盖章和发放工作。
十一、负责学生学籍和成绩的档案整理工作,并向学校档案提供永久性保存的档案。
十二、修订、完善全院教学管理制度,收集整理各种教学资料并分类归档。
十三、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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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科科长:邓奕晖
副科长: 张毅
办公地址:一号实验楼B117
办公电话:84581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