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责
处领导
教务处在学校校长、主管教学副校长的领导下,按照教务处的职责范围,及时了解全校教学情况,向校领导提出教学工作的建议和意见,指导并督查各教学部门的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教学中的各种问题,审阅和处理各种有关情况反映、专题报告等。并负责协调教务处与各院系、教研室的分工与协作关系。
教务处共有教职工24名,设有7个科室。